辖区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使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7〕20号.doc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