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6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8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京西)食药监药罚〔2016〕100002号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桔梗”(批号15041002)案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80137045-8 石涛 2016年1月8日,我局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的《案源批转办理单,内容为2015年国抽中,在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单金象大药房抽取的标示为北京泰仁康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桔梗(批号:15041002),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编号:20151024-1),检验项目下的【含量测定】项检验结果为0.07%(标准规定:按干燥品计算,含桔梗皂苷D[C57H92O28]不得少于0.10%,)。经查,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单金象大药房系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直营连锁门店,不具独立法人资格。该单位销售桔梗(批号:15041002)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情形,为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 主动履行      2016年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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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2 (京西)食药监药罚〔2016〕100018号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材分公司销售劣药“桔梗”(批号15041002)案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材分公司 91110102801357114M 李卫东 2016年1月8日,我局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的《案源批转办理单》,内容为2015年国家药品评价抽验中,在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直营连锁门店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单金象大药房抽取的标示为北京泰仁康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桔梗(批号:15041002),经检验,检验项目下的【含量测定】项检验结果为0.07%(标准规定:按干燥品计算,含桔梗皂苷D[C57H92O28]不得少于0.10%,)。根据上述检验结论,批号:15041002的中药饮片“桔梗”为劣药。经查,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桔梗”(批号为15041002)的供货商为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材分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该单位销售桔梗(批号:15041002)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情形,为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处罚 主动履行      2016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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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
 
3 (京西)食药监械罚〔2016〕050001号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80137045-8 石涛 我局于2015年6月29日对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针灸按摩治疗仪”(标示为生产企业:北京海粒三特电子技术研究所、注册证号:京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1132号、型号:VT91A-ST,产品编号:11308050)进行监督性抽样,抽样编号为2015-0249,送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检项目中6.1n)不符合GB 9706.1-2007国家标准和YZB/京0956-2008注册产品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J-S-0298-2015)。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处罚。 主动履行      2016年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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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9日
 
4 (京西)食药监械罚〔2016〕050002号 北京好得快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大药房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北京好得快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大药房 55485905-2 张怡 我局于2015年6月19日对北京好得快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大药房购进的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标示为生产企业: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京药监械(准)字2011第2260083号,型号:WS-311C,产品编号: 321201375)进行监督性抽样,抽样编号为2015-0236,送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检项目6.1中的设备标记的耐久性试验不符合GB9706.1-2007国家标准和YZB/京1167-2012注册产品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J-S-0295-2015)。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处罚。 主动履行      2016年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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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9日
 
5 (京西)食药监械罚〔2016〕050003号 北京海通仁和商贸公司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北京海通仁和商贸公司 10126700-3 李凤昆 我局于2015年6月19日对北京好得快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大药房购进的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标示为生产企业: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京药监械(准)字2011第2260083号,型号:WS-311C,产品编号: 321201375)进行监督性抽样,抽样编号为2015-0236,送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检项目6.1中的设备标记的耐久性试验不符合GB9706.1-2007国家标准和YZB/京1167-2012注册产品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J-S-0295-2015)。经查,上述医疗器械供货单位为北京海通仁和商贸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66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处罚。 主动履行      2016年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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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9日
 
6 (京西)食药监械罚〔2016〕070113号 北京市金华医疗器械研究所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北京市金华医疗器械研究所 金来贵 2016年6月16日,我局对北京市金华医疗器械研究所生产的LH系列中频脉冲治疗仪(产品编号:14102902)进行了监督性抽样。2016年7月14日,我局收到承检机构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J-S-0182-2016):所检项目外部标记6.1l)不符合YZB/京 0135-2010注册产品标准、GB9706.1-2007国家标准要求,6.1n)不符合GB9706.1-2007国家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不合格。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处罚 主动履行      2016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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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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